圍擋是指為了將建設施工現場與外部環境隔離開來,使施工現場成為一個相對封閉的空間所采取的措施,包括采用各種砌體材料砌筑的圍墻、采用各種成型板材構成的維護體等。
現場工地圍擋文明施工
1.建設工程工地四周應按規定設置連續、密閉的圍欄;建造多層、高層建筑的還應設置 防護設施。在市區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觀道路及機場、碼頭、車站廣場設置的圍欄其高度不得低于2.5m,在其他路段設置的圍欄,其高度不得低于1.8m。
2.圍擋使用的材料應圍欄穩固、整潔、美觀。市政工程項目工地,可按工程進度分段設置圍欄或按規定使用統一的連續性護欄設施。施工單位不得在工地圍欄外堆放建筑材料、垃圾和工程渣土。在經批準臨時占用的區域,應嚴格按批準的占地范圍和使用性質存放、堆卸建筑材料或機具設備,臨時區域四周應設置高于1m的圍欄。
3.在有條件的工地是,四周圍墻、宿舍外墻等地方, 張掛、書寫反映企業精神、時代風貌的醒目宣傳標語。